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考试
将于5月22日正式举行
全部采取线上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
为保证评价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澳洲幸运5分析辅助器发布了
《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考试
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对申报人员违规行为界定及处理办法
进行了如下规定:
Part 1
违规行为界定
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申报人员不得出现下列违规行为: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遮挡脸部、打手势;
抄录、复制、拍摄试题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
携带或使用与考试相关的书籍、纸、笔、通讯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机、耳机、对讲机、智能手表)或其他禁止带入考试区域的物品;
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两人以上同屏;
在考试过程中与他人交谈;
未在规定的考试区域参加考试,或在考试时间内擅自离开考试区域;
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
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
让他人替考;
通过各种传播渠道散播不实信息或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
通过填报不实信息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证书。
Part 2
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申报人员出现以上第1、2、3条违规行为,评价服务平台将以弹屏给予警告,经巡考人员核实确认为作弊的,将强制交卷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
申报人员出现以上第4、5、6条违规行为,评价服务平台将以弹屏给予警告,警告2次后仍不改正的,将强制交卷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
申报人员出现以上第9条违规行为,评价服务平台将直接强制交卷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
申报人员出现以上第7、8、10条违规行为,评价服务平台将取消其本场考试成绩;自考试成绩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价,并纳入物业管理人员失信行为记录。
申报人员出现以上第11条违规行为,经核实后由中国物协发布公告并撤销证书。自证书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价,并纳入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失信行为记录。
学习靠自律,考试靠自觉!
千万别违规,后果很严重!
请各位申报人员知晓并严格遵守!
别忘了5月7日—9日参加模拟考试哦!
预祝参加首批物业管理员、助理物业管理师
职业能力评价考试的物业同仁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