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幸运5分析辅助器

欢迎您, 今天是 -      用户名 密 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首页 - 首页 - 能力评价

关于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评价工作安排的公告

发布: 2022-12-29     文章来源:     查看: 61334次



不经冬寒,不知春暖。

自2016年“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制度”取消之后,澳洲幸运5分析辅助器(以下简称协会”)始终致力于在行业内建立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能力评价体系,以提升行业从业者归属感、认同感和荣誉感。在国家人才评价改革政策的鼓励支持下,协会于2021年首次组织开展了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评价工作,得到了行业近7万从业者的积极响应因首次组织大规模远程评价考试、经验不足,协会与原评价考试平台供应商“裕康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出现分歧,致使本年度评价工作未能按计划全部完成,给各位考生带来诸多不便和影响,协会在此深表歉意!目前协会与供应商的分歧正在妥善处理中,按照计划即将顺利解决。

对于大家关注的主要问题,协会撰写了专题答疑(附件)。若有其他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协会联系电话010-88368310及协会职业能力评价热线021-61651122(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或向协会发邮件至support@ecpmi.org.cn。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2023年协会将尽快重启职业能力评价工作。感谢全体考生对协会工作的理解与大力支持!

 

附件: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评价专题答疑

 

2022年12月28日



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评价

专题答疑

 

问题一:2023年协会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评价工作如何安排?

答:1.协会评价工作以四级补考为主,考试科目包含:“物业管理师员”“助理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师(科目一、科目二)”和“高级物业管理师(科目一)”。

2.考试周期:原申报2021年9月“物业管理师”和“高级物业管理师”的评价考试周期,由“2021年-2022年”调整为“2021年-2023年”。

3.高级物业管理师(科目二论文考试)工作安排2023年上半年,协会将向按时提交了高级物业管理师论文的考生邮箱,发布《高级物业管理师论文评审和论文答辩实施细则》、论文评审结果和《答辩日程安排》,并一对一电话指导答辩相关事宜。

4.协会将继续优化完善职业能力评价工作,修订《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规范》(TCPMI 010—2020)和《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尽快启动评价新申报工作。

5.协会向确定退出补考或高级物业管理师论文考试的考生启动退费工作:请您按照《退费申请》模板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签字后的《退费申请》(拍照或扫描)与支付订单界面截图(支付宝/微信)一同发至协会邮箱support@ecpmi.org.cn。协会工作人员收到后会及时回复邮件,并在7个工作日内确认退费信息,将考试费用退还至考生提供的银行账户。

如已开具的发票抬头为单位,则需单位盖章申请退费(协会需根据申请将发票作废);如已开具的发票抬头为个人,则退费引起的发票作废风险由退费本人承担。

 

《退费申请》模板请扫码下载



问题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新审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请问物业管理行业都有哪些职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中“国家确定职业分类”规定,结合当前社会中存在的职业,将其命名分类和记录的规范性典籍。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中的第4大类“社会生活服务类”的子类别“物业管理服务类(4-06-01)”【职业名称】包括:物业管理师4-06-01-01、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4-06-01-02、停车管理员4-06-01-03、智能楼宇管理员4-06-01-04。

此外,物业管理行业相关【职业名称】包括:保安员4-07-05-01、消防设施操作员4-07-05-03、保洁员4-09-08-01、园林绿化工4-09-10-01、电工6-31-01-03等。

 

问题三:请问“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协会职业能力评价”有何区别?




关闭
关闭